新疆签订首笔国开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合同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石鑫报道)7月27日,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签订新疆首笔国开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合同,合同金额3000万元,用于支持温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为项目资本金投入需求提供资金保障。

图为新疆首笔国开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合同签订现场。国开行新疆分行供图

  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是国务院补充重大项目投资资本金缺口,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快国开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投放,国开行新疆分行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密切对接,发挥各自优势,筛选储备了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全力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温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3亿元,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生活污水与洗浴废水,近期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远期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处理构筑物与建筑物,配套管道、电力、自控、道路等配套设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负责人表示,本项目将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项目的实施将改变温泉县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的现状,有效解决污水循环使用问题,对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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