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邻里纠纷无小事 便民司法进乡村


7月26日,化隆县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了化隆县扎巴镇香乙麻村委会院子里,把巡回审理的案件变成了一堂“法治公开课”,一起积怨已久的邻里纠纷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原、被告系邻里关系,2022年7月1日,由于被告看管不严,致使自己的150只羊进入原告的5亩燕麦地,造成燕麦地的践踏并受到了损失。原、被告之间本身因为相邻道路的使用存在矛盾并积怨已久,现为此事又激发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在经过村委的调解后,纠纷仍然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损失。

邻里和睦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高尚的美德,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讲的是邻里关系的重要性。该案原、被告发生矛盾时间长,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会进一步激化,影响到和谐稳定,法官考虑到该案性质特殊后,本着矛盾就地化解、及时化解、根本化解的原则,决定巡回审理该案,以达到通过妥善处理该案,对该村邻里关系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示范作用,实现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巡回审判顺利进行,法官同时还邀请了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形成合力参与该案的调解。法官现场给当事人和参加旁听的群众以案释法,坚持情理和法理双管齐下,把审理的案件变成了一堂“法治公开课”。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审理,在多方的倾心调解下,原、被告终于冰释前嫌,当庭握手言和,这起积怨已久的邻里关系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将各种矛盾化解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化隆县人民法院秉持矛盾就地化解、及时化解、根本化解的原则,充分发挥“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巡回办案,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架起“法治桥梁”,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弘扬了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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