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联合检查

7月28日,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对餐饮场所落实燃气安全使用主体责任、规范安装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合格液化气钢瓶、橡胶软管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向餐饮经营者发放燃气宣传资料,普及用气安全知识,引导经营人员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提高餐饮主体防风险、除隐患的能力。

(记者:张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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