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无牌电动两轮车车主 交警喊你赶紧来信息采集备案

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

7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该市正在对无牌电动两轮车开展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工作。目前,泸州已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设置首批104个信息采集备案点,各无牌电动两轮车所有人可携带车与身份证及时前往各备案点完成信息采集。

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无牌电动两轮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及时前往各备案点完成信息采集。各备案点将发放临时信息备案凭证,同时对相关法规知识予以告知。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工作,仅是对泸州市范围内的信息采集临时备案,是泸州开展无牌电动车整治的前期摸底工作,该凭证不能作为车辆的正式号牌使用。

无牌电动两轮车车主参与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后,应尽快前往公安交警车管部门按车辆类型注册登记上牌。车辆属于机动车的,还须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资格。备案有效期结束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被依法查处。

电动两轮车未在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上牌前,产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车辆实际属性进行鉴定并依法处理。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规范、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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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引导购车人依法依规办理牌证,7月25日,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电动两轮车购买、上牌、通行须知》,明确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购买电动摩托车、车辆上牌、通行四方面须注意的事项,具体如下:

一、购买电动自行车须知

(一)电动自行车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二)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须经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购买前应仔细查看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随车资料。

(三)获得CCC认证、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册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购买电动摩托车须知

(一)电动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包括轻便电动摩托车和普通电动摩托车。

(二)该类产品属于CCC认证范围并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须经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购买前应仔细查看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随车资料。

(三)符合要求的电动摩托车产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予以注册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车辆上牌须知

(一)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车主需提供身份证、销售发票、3C认证合格证,并交验车辆。按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牌证费30元。

(二)办理电动摩托车上牌,车主需提供身份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交强险、机动车整车合格证,并交验车辆。按规定,电动摩托车上牌的牌证费60元。

四、通行须知

(一)驾驶电动两轮车需具备相应条件。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时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靠右行驶,停放于划定停车区域内,行经斑马线应减速慢行或停车让行。

(三)驾驶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需严格遵循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闯红灯、酒驾、逆行、超速行驶、违规载人,严禁安装遮阳伞或挡风棉被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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