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 4人死刑6人死缓

封面新闻记者 李茂佳

7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绑架、强奸案,33名被告人中4人被判处死刑,6人被判处死缓。

公开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以来,马拉也(另案处理)在缅甸境内建立贩毒窝点,先后纠集被告人马拉史、马友格、么西尔洛、马于打石、杨拉批、张博等人实施跨国贩毒,逐渐形成跨国贩毒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高额报酬招募“带货”人员到缅甸,以体内藏毒的方式运输毒品海洛因,对运输毒品人员进行控制,并采取绑架方式向上述人员及家属勒索钱财,故意伤害、杀害被绑架人,致1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犯罪集团成员陈家骆、张江锋还对女性运输毒品人员实施了强奸行为。

在该犯罪集团的安排和指挥下,运输毒品人员偷越国边境,将毒品海洛因运输至国内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贩卖。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公安机关先后抓获为该犯罪集团运输毒品海洛因的运毒人员125人,查获毒品海洛因37000余克,涉案毒资达人民币1.26亿余元。

重庆市五中院认为,被告人马拉史在境外组织、领导贩毒犯罪集团将毒品海洛因走私入境,数量巨大,指使该犯罪集团成员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绑架他人犯罪,并在绑架犯罪中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被绑架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绑架罪,系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马友格等3人在该犯罪集团中系起组织、指挥作用的主犯。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重庆市五中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拉史、马友格等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杨拉批等6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邱中波等5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犯罪集团成员中还有1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至二十年不等的刑罚。同时,对各被告人分别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截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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