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嘉琪)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7月28日召开的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2月1日起,河北省将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
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据了解,2014年,原环境保护部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根据要求,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三阶段标准,对第四阶段标准仅规定了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但未规定实施时间。目前,实施第四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条件已经成熟。
近期发布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修改单,确定了第四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将于今年12月全面实施。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二级调研员戴喜明介绍,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更加注重整机的实际排放,在排放控制水平与技术要求上,与柴油车国五要求基本相当;更加注重有效监管,对37kW以上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出了定位及远程在线排放监控等要求,彻底解决冒黑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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