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棕头鸦雀?2人被抓!

 7月20日

东港公安分局

经过近2个月的缜密侦查

在东港区秦楼街道一出租屋内

当场查获野生棕头鸦雀81只

抓获非法狩猎嫌疑人2人

群众举报有人非法狩猎

“日照有人狩猎棕头鸦雀,还在微信群里出售。”5月30日,东港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一名外地群众的举报线索。

森林警察大队在初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嫌疑人使用的快递发件信息是假的,但发货使用的快递公司却都是同一家。

民警立即转换思路,对日照某快递公司展开调查。近一个月时间里,专案组对该快递公司的数万个快递发件信息进行了梳理比对,成功获取到本案涉及的多个快递单号。

雨中实施抓捕

民警顺线追查,锁定了一个叫“严三”的嫌疑人身份信息。掌握关键证据后,专案组持续发力,通过研判严三的活动轨迹,基本摸清了他的发货地点及发货规律。

7月20日上午,突然降雨,专案组发现严三将有一批货要发出。“雨天不方便外出,他在家打包发货的可能性极大,这是抓捕的最好时机。”专案组决定冒雨出动,实施抓捕!

“你好,警察!”7月20日12时,东港区秦楼街道某村一处出租屋内,民警推开房门将正在打包的严三抓获,面对满地的棕头鸦雀,严三一脸平静没有任何反抗。

“日照生态好,黄豆鸟(棕头鸦雀)种群多,今年3月份,我开车从贵州来到日照,用声诱和笼捕方式捉鸟,然后在自建的微信群里拍卖,买家多是贵州、云南等地的斗鸟玩家。”经审讯,严三供述了自己非法狩猎棕头鸦雀并出售盈利的全过程。

81只棕头鸦雀放生

“我知道严三的鸟是非法猎来的,但是他给的快递费格外多,我就同意了。”同日,日照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孙五到案,他明知严三的行为违法,还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共计发出快递800余单,涉及全国14省60余市。

炎炎夏日,查扣的棕头鸦雀难以饲养。专案组在固定证据后,及时联系了日照市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站,将81只棕头鸦雀接回,并组织人员进行了放生。

目前,严、孙2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第一款【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一条 第三款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以 案 说 法

本案中,所涉及的棕头鸦雀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即常说的"三有保护动物"。对于上述名录中的野生动物,在禁猎期、禁猎区域或使用非法方式捕杀,都属于非法狩猎。

2020年9月,《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和禁猎区的通告》发布,划定日照市全部行政区域为禁猎区,且全年为禁猎期。

警方提示:国家严禁非法买卖、猎捕、杀害、运输野生动物,广大群众若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举报。

转载自日照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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