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实习生 粟雪晴
近日,广元苍溪法院对一起涉21名被告人的电信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2020年5月,被告人李某了解到从网上转账并赚取佣金的违法业务。随后,李某在聊天软件上联系了为“网络赌博平台商户”从事代付资金转账的某违法转账业务平台,该平台承诺给李某一定数额的资金代付量,并按照一定比例给李某提取代付佣金。
李某遂组织谭某等人非法收购、利用他人信用卡,通过某平台为网络赌博商户进行资金代付转账获取非法利益,涉案流水金额达3.47亿元,非法获利达61.3万元,严重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李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20名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活动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盗窃罪,分别被判处四年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据介绍,本次宣判还邀请了县各家银行、供电公司等工作人员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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