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东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法官首次采用“要素式”审判审理民商事案件,成功对裁判文书进行“瘦身”,为审判“提速”。
案情回顾
原告系某供暖公司,被告张某在接受原告供暖服务后,拖欠原告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期间的暖气费共计6632.6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张某推诿未付,原告遂诉至城东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张某支付拖欠暖气费。
庭审中
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基本证据材料,筛选出有争议的案件要素,提炼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在对无争议事实进行确认后,主要围绕争议要素进行重点审查,庭审效率大幅提高,实现审判“提效”。
庭审后
承办法官重点对庭审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并使用要素式裁判文书格式制作裁判文书。和传统的判决书相比,要素式文书主要包括程序事项、案件事实、判决结果三大部分,案件事实中直接列明无争议事项和争议事项,对双方争议焦点直接列明并认定,判决结果部分则进行简要说理。
更重要的是,对当事人最关心的事实认定和数额,法官直接以序号逐项分开进行认定,让当事人一目了然,不必在密密麻麻的裁判文书中寻找内容。
结语
简单明了的判决,让老百姓轻松看懂。简化后的文书,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案件的核心裁判要点,积极回应当事人对判决的关注点,实现了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既是专业审判的诠释,也是服务群众的直接体现!
供稿:城东法院
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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