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处理违反疫情期间封控管理规定人员的通告

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东乡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近日,依法查处2起违反疫情期间封控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3名,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

违法行为人马某里在疫情防控期间私自撕毁被封的商铺封条,在工作人员进行劝导时,马某里在未戴口罩的情况下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东乡县公安局受案调查后依法给予马某里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人马某祥、马某山在封控管理期间私自外出,且未戴口罩,在工作人员劝返时拒不配合,公然辱骂工作人员。东乡县公安局受案调查后依法给予二人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力支持、配合防疫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东乡县公安局

2022年7月30日

发布 |  指挥中心

编辑 |  提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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