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周知!乘坐轨道交通禁止携带这些物品

夏季天气炎热,紫外线强烈,防晒喷雾是注重防护和爱美人士的必需品。然而,却有不少市民因为随身携带防晒喷雾遇到了一些麻烦。“防晒喷雾为什么不能带上地铁?”近日,多位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提出上述疑惑。

市民夏先生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在外奔波,前些天,他感觉太阳过于毒辣,便购买了一瓶防晒喷雾用于日常防护。7月27日上午,夏先生前往轨道交通5号线三层楼站乘车,在过安检时却被拦了下来。工作人员告知,他携带的防晒喷雾属于易燃易爆品,不能乘车。

石桥地铁站,市民通过安检进站。记者孙笑天 摄

7月30日中午,记者购买了一瓶150毫升装的某品牌防晒喷雾,先后在3号线市民之家站、菱角湖站进行了测试,安检员均明确告诉记者,不能将其带入地铁。

记者购买的某品牌防晒喷雾上,瓶子下方有红色的易燃品标识。记者孙笑天 摄

记者注意到,在地铁安检口,都贴有《武汉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含有氢气、甲烷、乙烷、丁烷、乙醇等成分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等在《目录》的易燃易爆品门类。而记者购买的防晒喷雾中含有丁烷、乙醇等成分;同时,瓶身标注了该产品属于易燃品。

地铁站安检处公示的《武汉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记者孙笑天 摄

多名地铁站工作人员均告诉记者,不仅仅是防晒喷雾花露水摩斯发胶补水喷雾等物品,只要包装上贴有“易燃物”标志,都不能带入地铁。目前,武汉轨道交通安检点暂没有设置寄存物品功能,乘客可以自弃违禁物品进站或选择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地铁站墙壁上的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提示。记者孙笑天 摄

武汉地铁集团在回应市民疑问时也明确表示:根据《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

编辑    司琪

来源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 武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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