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驾驶车辆直播互动
近日,兰州市一出租车司机孔某一边接送乘客一边进行直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交警提示:行车过程中,避免使用手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如果你必须手机通话,请使用耳机、免提功能,最好能安全停车后使用;开车时,避免抽烟、吃东西或者喝水,不要与乘客进行复杂或者情绪激动的对话。
案例二
强行冲卡
近日,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交警大队开展夜查行动期间,王某某驾驶一小型普通客车强行冲卡加速驶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自觉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对于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妨碍公务,严重损害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依法打击,坚决捍卫法律和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案例三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近日,张掖市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2097公里处(绣花庙长下坡坡底)路段时,与前车左后侧发生碰撞后冲出护栏侧翻,王某幸亏系了安全带没有被甩出车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提示:“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关键时间真能保命。”驾驶员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切勿有疲劳驾驶、分心驾驶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案例四
骑乘电动车应戴头盔,守交规
近日,赵某某骑行二轮电动车载承刘某某,俩人均未按要求佩戴头盔,在沿平凉市崆峒区西寺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广成路口左转弯时,与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赵某某、刘某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骑乘电动车时应佩戴头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骑行,安全出行。
复工复产这些交通安全要知道
一、车辆安全检查
由于车辆经过较长时间停放,首次启动请仔细检查蓄电池、全车油液、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位运行是否正常,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若车辆存在无法启动、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采取上门汽车养护服务的方式,并注意防疫安全。
此外,疫情管控期间,特别是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年以内的驾驶员,在疫情管控期间未曾驾车出行,或将面临驾驶技术生疏,对车辆操控能力下降,复工驾车出行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二、机动车出行注意事项
在遇到交警执勤检查时,请驾驶人积极配合、听从指挥,排队待检时要耐心等待、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以备查验。遇到防控疫情及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请提前让行。
驾驶机动车,驾乘人员切记系好安全带,不乱停车、不乱变道、不乱加塞、不超速行驶、不浏览电子设备或接打电话,杜绝“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酒驾醉驾。
前期由于疫情封控原因,有少量货车滞留停靠路边,待逐步解封后请抓紧驶离,前往附近停车场。大型车辆驾驶员请严格遵守“右转必停”相关规定,在通过路口时,应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仔细观察右侧盲区是否有非机动车、行人正在通行,确保安全后再起步通过。
建议驾车出行或错峰出行。如今不少人员需要返岗工作,出门在外更需注意防护,相比于人员聚集的公共交通,自驾出行会相对更加安全。若是上班距离较近者建议步行、骑车出行。
近期,人、车流量开始增加,自驾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在出行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驾车途中遇恶劣天气请时刻牢记“降速、控距、亮尾” 。
三、行人、非机动车出行注意事项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接听电话、不浏览电子设备、不醉酒骑行非机动车,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要悬挂专用号牌。
通过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多观察左右两侧车辆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
非机动车驾驶人谨记各行其道,不随意变道,不与机动车抢道并保持安全速度行驶;切勿驶入机动车道行驶。
行人、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远离大货车视线盲区,路口停车不得超出停止线,谨防右转大货车内轮差风险。
疫情应急过渡期间,为了方便运送各类物资,电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便成为了最佳选择。但是等道路解封之后,未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车辆均不得上道路行驶。
解封道路,不是放松了防控,而是为了助力复产复工,做到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广大群众要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编辑:藏蓝 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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