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咋买?有何规定?

个人从国外邮递化妆品回国

最多能邮递多少?

从国外购买多少商品

可以免税?

四个方面推出

保稳提质二十条措施

今年,大连海关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关区实际,主要从全力保障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保障进出口农食产品有效供给以及帮扶企业拓展市场、助企纾困解难等四个方面推出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二十条措施,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让更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享受到国家政策的红利。

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方面

■ 加强与进出境邮件验放地海关、机场、港口等单位的联系配合,支持开通“大连-首尔”“大连-大阪”两条邮航航空专线,临时开通“大连-美洲”水运邮路,保障进出境邮路畅通。

■ 在货运渠道,综合运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直提直装”等模式,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重点保障大宗资源和能源产品进口,推行矿产品、原油等“先放后检”、依申请检验鉴定模式,推广保税矿产品堆场无人机测绘等检验鉴定手段。

在保障进出口农食产品有效供给方面

■ 优化粮食、杂粮监管模式,关区内实施进境粮食和水果附条件提离,联动东北地区海关建立进境粮食跨关区附条件提离监管模式,进一步节约中转倒运时间。

■ 持续推进出口杂粮集中检测模式,简化进境杂粮跨关区监管程序,支持现有临港粮食企业开展来料加工,促进区域粮食转运中心业务发展和东北亚粮食分拨中心建设,支持杂粮出口做大做强。

在帮扶企业拓展市场方面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提高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小额小批量监管适用条件,扩大小额小批量出口检验检疫自动审单、快速签发电子底账范围,支持辽宁西柳服装城等3个大型专业市场纳入市场采购集聚区范围,覆盖中小微外贸企业6000余家。

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方面

■ 与工信部门联合制定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清单”,涵盖重大技术装备、鼓励项目等12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及目录;

■ 为120余家企事业单位专题培训进口税收政策,指导30家中小微企业申报减免税政策享惠主体资质并获批;

■ 动态管理关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库,提供减免税设备“快审快通”服务,保障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快速验放。

提问&解答

问:个人从国外邮递化妆品回国,最多能邮递多少?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问:从国外购买多少商品可以免税?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问:我平时的常用药吃完了,需要从国外邮寄一些过来,请问有什么规定或者限制吗?

答:一是麻醉、精神类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规定,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因治疗疾病需要,目前允许个人携带、邮递适量治疗用精神类药品。

二是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邮寄、快递的个人自用的少量其他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自用、合理数量原则”根据医生有效处方确定合理数量,一份处方只能办理一次海关手续。

同时,邮寄、快递进出境个人自用的药品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即“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来源: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

资料:大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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