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今起禁止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自8月1日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

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禁行区域为浮阳大道、解放路、清池大道、新华路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合围区域边界道路)。禁行区域内,24小时禁止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

以下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过渡期内(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受禁行区域和时间限制:邮政快递、送水送气、外卖等相关行业,经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且具有统一标识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承担市政、环卫、园林等城市管理任务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残疾人(需携带残疾人证)等特殊群体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每天22时至次日6时可以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记者 代苗苗 通讯员 孔大龙 孙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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