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市政府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梯度培育政策”),聚焦数字、智慧、绿色、安全等重点发展领域,建立新经济种子企业、新经济双百企业、新经济示范企业3个梯度的培育库,每年培育新经济种子企业不少于1000家、新经济双百企业100家、新经济示范企业30家,分层分级开展精准培育和服务,打造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一流企业集群。
记者刚刚从市新经济委获悉,作为梯度培育政策的配套,《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于近日印发。
《认定办法》明确,对成立2年以上、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经营问题,未上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纳入新经济梯度培育认定范围。
·五年内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项的,或取得1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取得3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平台认定的,如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拥有知名自主品牌,或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等自主品牌;或拥有特定领域资质、许可或牌照,如保密资质、军民融合资质、数据运营授权、定向领域产品等。
·企业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增长2%以上(满足其中一项)。
·获得过股权融资。
·企业创始人或核心管理团队入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的,或创始人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经济500强企业、新经济500强等知名企业的负责人或者核心团队高管的。
·被纳入规上企业名单,或被纳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省瞪羚企业名单;或被纳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部委示范项目名单。
·获得“碳惠天府”机制建设先进单位;或被纳入市级以上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名单。
《认定办法》明确,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认定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政策找企业”的导向,采取数据抓取入库、自愿参评、免申即享、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一年一评。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艳玲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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