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民政局关于“七夕节”期间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爱在七夕

维天有汉,监亦有光。

跂彼织女,终日七襄。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确保婚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满足当事人在8月4日(七夕节)特殊日子结婚登记的意愿,现将婚姻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

上午09:00-下午17:00

二、地点

嵩明县嵩阳街道明馨园玉馨路与玉带路交叉口玉馨路1号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B栋1楼。

三、咨询电话

婚姻登记窗口:0871-67921662

四、办理流程

初审→婚前医学检查→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为避免扎堆登记,建议结婚对象于8月4(七夕节)前持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处初审并婚检,婚检后保留好相关材料于8月4日(七夕节)领取结婚证即可。

五、所需材料

不同婚姻状况,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双方未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离婚后再婚: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离婚证或生效的司法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丧偶后再婚: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配偶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现役军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及部队团级或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审批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因七夕节当天登记人数较多,为避免等候,以上需提供的材料建议先行复印,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结婚登记需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结婚登记告知单》,可提前到婚姻登记处领取填写或自行下载手工填写。

3.结婚登记需提供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电子版),可自行携带或现场拍照。

4.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新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扫码亮码”入场,等候期间排队时请保持1米距离,新人亲友不进入大厅。

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doc

结婚登记告知单.doc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doc

来源:县民政局

编辑:顾燕波、卜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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