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讲堂|李哲峰:语文教师首先应该是一个读书人(一)

就在几天前,一个毕业了七年的学生和我聊天。他感慨我二十多年挚爱着语文,于是问我:“如果一件事情由爱变成了工作,那做这件事就不单单是取悦自己,还得取悦别人,这样会不会让人对这件事产生厌恶?”我告诉他,这个“理论”偏偏不符合语文教师这个职业。

语文教师一辈子都在与“书”打交道。因此,语文教师还真不存在“取悦别人”的问题。读书,让他们始终在“取悦自己”。

“读书,教书,写书,编书”,几乎是我生活的全部,过去如此,将来还是如此,我无所求。在我的认知中,书,首先是读给自己的,同时也是读给学生们的,两件事相向而行,或者说原本就是一件事。我要做的就是和我的学生们一起守住我们的那片“精神自留地”。

为什么读书?

读书首先是为自己,不过,对于语文教师而言,读书固然是为自己,但最终受益的又并非自己,岂不是一件一举多得的美事?

在我看来,一流的教师为自己读书,二流的教师为学生读书,三流的教师不读书。为学生读书,学生需要什么就读什么书,貌似无私,实为功利,容易被高考摆布。现如今的高考不能让真正读书的孩子得到分,的确是一个问题,这就使得不少语文教师不再读书了,最终,由读书的“种子”蜕变成了刷题的“楷模”,长此以往,学生自然也沦落成了刷题工具。

读书不为成果,但也必会有成果。我三十岁时,得到一位语文前辈开出的语文教师必读书目,如获至宝,一本一本读,貌似用了近十年的功夫,觉得好有成就。面对的书不同,读法也便不同。大多数图书只需浏览,翻过就是读过;有的是需要“啃”的,比如《史记》,非细读不算读;有的必须一遍一遍地读,比如《红楼梦》,每两三年就得读一遍,年龄、境遇变化,感受自有变化,至于《论语》,更是需要天天读,不仅要用眼读,也得用心读,此外,还非得用生活印证不可。

我的成果在于读,然而又不仅仅止步于“读过”或“读了”,尤其是经典,若是浅尝辄止,就断不敢说自己读过。有些书是止于人文的,涵养性情,读完貌似无所获,实则已经沉淀到心底,内化为精神,成为了人生的底色。有些是止于行为举止、为人处世的,比如《论语》,程颐说:“读《论语》,未读时是此等人,读了后又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读。”当然也有一些是记问之学,学而能用,立竿见影,读了就能增长见识,丰厚人生。

教师的阅读成果见于自己,更见于学生;见于读,又见于写。这些年来,我首先将阅读带进自己的课堂,再将阅读带出课堂。带进课堂,就是在课堂中动员,在教学中勾连;带出课堂,就是在课外“支援”,实现阅读的生活化。

阅读与写作是一对孪生姊妹,阅读的成果在于读,也在于写。一个真正热爱阅读的人往往会以写作的方式呈现自己的成果。作为语文教师,我喜欢舞文弄墨,通过写作将自己的阅读转化为自己的思考。教师多动笔,学生就不手懒。受我影响,我的学生们也喜欢写作,喜欢用笔记录自己的阅读体验。我最得意的是2014届学生,他们个个深爱阅读,嗜书如命,读书成瘾。阅读带给他们“功利的收获”,更重要的是,他们喜欢上了阅读,阅读已经成为了他们生活的必需品,而这才是他们的终生财富!

世上数百年旧家无非积德,天下第一等好事还是读书。

读什么书?

语文教师,可读的书最多,几乎涵盖所有名著;必读的书就四类,每一类都不能马虎。

来源:《语文报•教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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