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博罗县石湾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发布《石湾镇关于各类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通告》。通告指出,根据该镇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决定,自8月1日17时起,全镇低风险区域调整管控措施(中风险区内的除外),具体包括有区域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及区域内批发市场、影剧院、超市等相关场所的管控措施。同时,该通告也指出,广大市民要严格履行自我管理义务,自觉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集聚、不扎堆,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通告全文如下:
重要通告
石湾镇关于各类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通告
(第12号)
8月1日,博罗县防控办发布《博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2号)》,通告称,自2022年8月1日10时起,对博罗县石湾镇相关区域和措施进行调整。
根据我镇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决定,自8月1日17时起,全镇低风险区域调整管控措施(中风险区内的除外),具体通告如下:
一、区域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措施。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确因工作、就学、就医等需要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行。出行期间,严格做到“两点一线”,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和卡拉OK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洗浴中心、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
三、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75%,提倡非现金支付。餐饮场所有序恢复堂食,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按照50%限流控制堂食人数,保持用餐距离,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倡导自取、外卖送餐服务。
四、相关场所恢复开放或营业前要彻底做好消毒、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等工作,按要求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
五、各类场所管理(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做到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如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场所内,并立即报告镇防疫办。
六、广大市民要严格履行自我管理义务,自觉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集聚、不扎堆,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后续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石湾镇防控办:0752-6359063;石湾镇合署办公点:0752-6912986。
石湾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惠报全媒体记者侯婉怡 李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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