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启用一批电子警察监控抓拍设备,现将电子警察抓拍路口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白塔街与山丹北路路口;
2.白塔街与民乐北路路口;
3.南城巷与县府街路口;
4.水池街与马神庙街路口;
5.艾黎大道与昆仑大道路口;
6.G312公路2725km路口;
7.S18线25km+630m路口;
8.屋兰路与高台北路路口;
9.饮马桥西路与龙首路路口;
10.永固路与民乐南路路口;
11.南华街与西二环路路口;
12.G227线5km景秀嘉苑门口;
13.屋兰路与甘泉西街路口;
14.临松西街与高台北路路口;
15.临松西街与肃南北路路口;
16.宣化路与高台南路路口;
17.永固路与肃南南路路口;
18.崇业路与腾飞路路口;
19.屋兰路与十里行宫路路口;
20.创业大道与振兴路路口;
21.丹霞西路与八一街路口;
22.崇业路与振兴路路口;
23.南华街与甘泉西街路口;
24.屋兰路与文昌路路口;
25.永固路与临泽南路路口;
26.南华街与民乐北路路口;
27.南华街与山丹北路路口;
28.南华街与甘泉东街路口;
29.南华街与新港城路路口;
30.丹马街与十里行宫路路口;
31.南二环路与前进街路口;
32.北二路与腾飞路路口;
33.屋兰路与山丹北路路口;
34.临松东街与山丹北路路口;
35.文昌路河西学院东门路口;
36.北水桥街与劳动街路口;
37.艾黎大道与十里行宫路路口;
38.南城巷与南大街路口;
39.民乐南路与临泽南路路口;
40.西花苑街与杏林南街路口;
41.丹霞西路与张掖西收费站口路口。
对以上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自动抓拍记录的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不系安全带、驾车拨打电话、违法停车、大型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张掖公安局甘州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