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西塞山区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7月底看到法院的宣传,得知最高人民法院新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我们就等着新规实施的这一天。我和老伴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也都得到保护了,现在心安了呀!”近日,拿到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李老汉发出由衷感叹。

这是自今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3月,李老汉的儿子与儿媳妇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夫妻一吵架,儿媳妇陈某某就骂公婆教子不严,甚至还有一次在路边与李老汉的老伴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婆婆膝盖受伤。4月10日凌晨,陈某某又因与丈夫闹离婚,到李老汉家里找公婆吵闹,李老汉的儿子拨打110报警才将陈某某劝离。今年7月中旬,陈某某又因与丈夫情感矛盾,寻丈夫无果,跑到李老汉家里找人,并辱骂老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劝解无效,李老汉家人再次报警,民警将陈某某带离。

被三番五次骚扰后,李老汉夫妻对儿媳妇陈某某产生了心理阴影,在家听到敲门声都觉得惊恐不安,担心是陈某某又上门闹事。李老汉咨询得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司法解释,将共同居住的公公、婆婆也纳入保护范围后,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西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导诉台领取该院特制的格式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后,李老汉按照表格内容逐一填选,并提交了早就准备好的病历、录音光盘等证据材料。承办法官收到该案材料后迅速审查,并拨打被申请人陈某某电话在线询问,在核实案情后即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对陈某某进行了口头警告和训诫,并告知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觉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当地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由相关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得以切实执行。

承办法官介绍,法院依李老汉的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禁止儿媳陈某某对李老汉及其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陈某某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陈某某在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切实保障了李老汉夫妻的人身安全,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的坚决态度。(记者 吴海峰 通讯员 余思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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