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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郭某涉养老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郭某为了筹集赌博资金,以其有关系能够帮助他人办理养老保险、公租房,但需收取一定好处费为由,骗取三十余人钱款共计73.803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郭某对其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73.80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郭某不服,提起上诉,中卫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及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撰稿:曹 俊
来源: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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