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灵武市法院:快审快判 90分钟7名醉驾司机获刑

为深入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审判效率,8月1日,灵武市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当庭宣判了7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开庭全程用时约90分钟,平均每起案件庭审用时不到13分钟,刷新了灵武法院刑事案件审理速度。





法官在开庭前仔细审阅案卷材料,认真研究案情,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情况,经被告人同意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高效。


法庭审理查明,7起案件中的7名被告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且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超过80mg/100ml,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当庭判处七名被告人一个月至三个月十五日不等拘役,被告人当庭对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表示懊悔,且无被告人上诉。

自醉酒驾驶入刑以来,灵武法院始终坚持普法宣传与“零容忍”打击相结合,酒驾醉驾得到有效遏制,推动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抵制酒驾醉驾意识的提升,“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


莫贪杯中酒,平安驾车行,无视法律终将自食恶果,刑罚不是目的,只是建立敬畏生命、人人守法的文明驾驶秩序的手段。

来源:灵武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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