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邵萌
封面新闻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国家卫健委答复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关于立法推行尘肺病责任保险的建议》时称,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论证建立职业病责任保险制度等政策的可行性。
国家卫健委答复《关于立法推行尘肺病责任保险的建议》。图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国家卫健委答复称,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不断健全完善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政策。将尘肺病纳入30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同时,积极推进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中央转移地方资金3.84亿元,依托尘肺病集中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671个康复站(点),惠及17万余名尘肺病患者。通过康复服务,减少了尘肺病患者住院次数、住院费用支出,提高了尘肺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强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组织开展尘肺病、职业肿瘤等重点职业病的致病机制、早期诊断、临床诊疗及健康监护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提升职业病诊疗水平。
尘肺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矿物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4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尘肺病目前在我国每年报告的新发职业病里排第一位,是职业病防治的重点。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首席专家李涛介绍,2019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密切配合,在全国范围内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已报告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进行了随访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91.5万人,现存活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大概还有45万人。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称,尘肺病患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尘肺病患者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覆盖就业人群和非就业人群,包括尘肺病患者在内的各类人群均可按规定参保并享受待遇。
国家卫健委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源头预防,持续完善保障政策,加大康复站(点)规范化建设,加强协同,发挥合力,共同做好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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