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辗转3省5市9县,追缉百天……这个涉案4.49亿元的团伙终被捣毁!

       夜幕降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八一市场附近,一辆看似正常的面包车里飘来了油料味,一中年男子边四处张望边说道:“加个联系方式,随时需要随时联系,提供上门服务。”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番操作”,早已落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的眼中。

  “不许动!”瞅准时机,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康某某抓获。抓捕现场,民警发现该面包车内存储汽油200多升,还有油箱、加油机、加油枪、计量器等自制设备,俨然是一个经过改装的“流动加油车”。在事实面前,康某某对非法改装汽车、在汽车后座私自加装油灌、无证买卖汽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顺藤摸瓜,有组织团伙浮出水面


  国内汽油价格的不断上涨让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可乘之机,面包车、私家车经过私自改装,在车厢内加装铁皮油箱、专用油囊、加油机及加油枪,摇身一变就是一个“移动加油站”。

  这些“不法商贩”的进货源头在哪里呢?新城区分局民警以“康某某非法买卖汽油案”为线索,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依法展开侦查。

  为摸清整个非法经营汽油的脉络,专案组民警昼夜连续奋战,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等级森严的非法经营汽油团伙。经侦查,成功锁定该团伙重要成员的落脚点和活动轨迹,该团伙主要活动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通过低于市场价的汽油出售给像康某某这样的零售经营者,再通过零售经营者以流动加油的方式售卖给“专属客户”。

  经查证,该团伙是一个呈三角形框架的组织机构,最上层是以李某某、孟某某为首的指挥管理者,第二层为刘某、郭某某等7人入股及分工经营者,其中郭某某负责从山东购买汽油,最底层是以康某某为代表的流动作案的零售者,通过“送货上门”的流动形式进行售卖。

  “通过康某某这条线索,我们顺藤摸瓜,揪出了10人分销团伙。他们每个月都会召开团伙成员会议,进行结账分红。每个月平均售卖90吨汽油,涉案价值约2800多万元。”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该案件的关键人物是郭某某,只有他知道如何从山东‘进货’。”

循线追踪,隐藏上线被一举拿下

  作为“二道贩子”的10人团伙,通过非法渠道低价从山东购买汽油,然后以每升低于市场价一元左右的价格分销给零售经营者,再由零售经营者流动售卖给加油车车主。

      只有依靠郭某某才能联系上“厂家”,而这个“厂家”却是远在山东,只能靠微信取得联系的“隐藏上线”。

      通过对线索抽丝剥茧,专案组民警对整个犯罪团伙的情况逐渐掌握清晰。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民警辗转3省5市9县,累计行程4000余公里,对接涉案地18个地市、县公安局,走访了9家炼油厂及经营成品汽柴油公司后,成功将王某某绳之以法。

       随着“隐藏上线”王某某的落网,呼和浩特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了一个非法贩卖汽油的犯罪团伙,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获大型油罐车2辆、加装油罐小型车2辆、加油机3台,以及油管、计量器、发电机、油桶、油枪等工具,涉案金额高达4.49亿元。 

      据了解,汽油很容易挥发,常温下1公斤汽油挥发,可产生400升易燃易爆的汽油蒸气,因此汽油在运输、存储过程中都有严格的流程,需要专业人员操作,而这伙人既没有相关资质,也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非法存储、销售汽油,既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又会导致大量汽油失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保证自身权益,加油应选择正规加油站,切勿贪小便宜,引发大问题。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

编 辑:沈翠英 

校 对:陆   晗    戴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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