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检尽检重点人员
核酸检测服务的提醒
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培训机构、机关干部等“应检尽检”人群,按照每周2次检测的要求,第1次采样检测已于本周一完成,明天开始第二次采样检测了,请“应检尽检”人员持健康码或身份证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检测。
为进一步保障群众采样服务,城区5处非24小时服务采样点,将于8月4日(周四)和8月5日(周五)延长核酸采样时长,采样时段为8:00-11:30、13:00-21:00。另外几处24小时服务采样点在8月4日(周四)和8月5日(周五)各增设1个采样窗口,提高采样效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根据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一次不按时参加检测的,给予警告;第二次不按时参加检测的,给予处理处罚;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仅本人在入党、报考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等受到影响,还将累及家庭,其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将受到一些限制。
附:五莲县城区“15分钟核酸采样圈”采样点统计表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来源:今日五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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