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统一部署,河南省住建厅编制印发了《河南省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细则(试行)》等多个文件,并正牵头指导各地下大力气开展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省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展如何?取得了什么经验,解决了哪些问题?一起来关注。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科峰
自建房安全整治重在责任、重在落实。一段时间以来,漯河市扛起责任,强化落实,将属地责任落到实处。
5月1日省委召开视频会议学习贯彻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安排部署开展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漯河市长秦保强在漯河分会场收听收看并在会后立即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了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住建副市长任组长。
5月3日,漯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
5月27日召开了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行业管理推进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行业管理的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共享信息,成员单位是否督促指导自建房排查和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并在市周交办中督办落实,督察局对各县区进行督导工作。
确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漯河市同步建立漯河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经安全鉴定后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措施、时限,对重点房屋、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第一时间撤人、设置警示标识、硬防护、围挡等措施。
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漯河市出台多项措施,推动治理工作长期有效推进。漯河市研究制定了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将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作为经营性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置条件,明确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的责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推动农村房屋建设和城镇房屋安全相关地方性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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