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广电新媒体讯 6月16日上午9:00--10:00,潍坊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高强走进潍坊市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政策访谈》直播间,解读了民商事仲裁相关政策,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有市民咨询,
仲裁是协议管辖,需要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如何签订仲裁条款?
高强解答说:《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进入仲裁解决纠纷的前提。一个完整的仲裁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协议中应当出现“将争议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类似的表述。2.仲裁事项。即将全部的争议还是对部分争议提交仲裁。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即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哪一个仲裁机构仲裁要明确、准确。三个要件要同时具备,才是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仲裁协议都是不完备的,其法律效力就有可能受到质疑,导致仲裁申请可能不被仲裁机构受理,或被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通常在合同中这样约定: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事先没有签订仲裁协议怎么办?在纠纷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补充仲裁协议。协商不成,那就只能去起诉了。
有市民咨询,
仲裁为什么是保密的,保密有哪些好处?
高强解答说:《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保密原则指仲裁机构仲裁案件的整个过程中,只允许仲裁庭成员及办案秘书、双方当事人、仲裁参与人(包括当事人的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参加,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他人旁听,裁决结果不公开,也不允许新闻媒体采访与报道。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对案件保密的义务。所以在仲裁案件中,保密是原则,公开是例外。相比而言,诉讼程序一般是公开审判,审判过程是公开的,判决结果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企业的诉讼纠纷记录在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上都一目了然,对企业的声誉、生意、信贷等都会造成不良影响。而仲裁不公开审理制度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商业信誉。因此保密性成为仲裁最突出的制度优势之一。我们也制定了严格的案件保密制度,确保案件信息不外漏。实践中我们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潍坊的A企业因为疫情影响资金遇到了困难,暂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过段时间后大概率还会正常履行,对方B企业也能够接受,只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先拿到一个裁决,确保最后保底的强制执行。像这种比较私密的纠纷,就非常合适通过仲裁解决,不会因为公开审理而给A企业造成更大的商业信誉的负面影响。
节目中,高强还围绕一裁终局制度等话题,通过潍坊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热线6106789和“潍坊新闻广播”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鸢都政事”微信小程序留言与市民朋友进行了沟通交流。
《政策访谈》节目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意在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企业群众,聚焦政策落地,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每周一、二、四、五上午9:00--10:00,节目通过潍坊市人民政府“鸢都政事”微信小程序、V新派客户端、潍坊市广播电视台视频号、潍坊市网络广播电视台政务民生频道、闪电新闻客户端、天下潍观视频号、海报新闻客户端、大众网潍坊视频号进行视频、音频同步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