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景德镇车管所理论考场正在进行考试。
这时,
一名中年男子吸引了考试员的注意
在38摄氏度的炎炎夏日,
该男子身着长袖衬衫还披着一件防风外套。
这异于常人的穿着引起了考试员的注意,
车管所得知情况后立刻安排人员前往考场,
在不影响考场内其他考生考试的前提下,
民警悄悄走到可疑考生身边将其带离,
并进行全身搜查。
不查不知道,
一查吓一跳。
只见该考生身上带有微型针孔摄像头、
无线网络信号接收器、
微型音源播放器等整套作弊设备!
经询问得知,
考生刘某某为通过驾驶证考试
经人介绍后向声称考试包过的非法黄牛转账4000元
作弊设备同样由该非法黄牛提供!
刘某某对考试中作弊的行为供认不讳,
其已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被宣布无效,
并在一年内不得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车管所将该案件移交至
所属辖区刑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条规定: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景德镇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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