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经缜密侦查,抓获三名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侦破系列盗窃案十宗,追回被盗电动自行车一辆及手机一批。
2023年1月31日上午,我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经营的某手机店被人撬开卷闸门,盗窃了一批手机及现金。接报后,局领导对该案高度重视,指示刑侦大队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迅速立案侦查。经摸排侦查,民警发现谭某(15岁,广东省廉江市人营仔镇人)、韩某(15岁,广东省廉江市安铺镇人)、梁某(12岁,广东省廉江市人)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1日晚,办案民警赶赴廉江对三名犯罪嫌疑人布控,发现嫌疑人正乘坐网约车疑似流窜到外地作案,民警一路跟踪嫌疑人。当谭某、韩某二人在茂名高州市下车准备实施作案时,跟踪民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迅速实施抓捕,成功抓获谭某、韩某二人,并当场缴获他们盗窃的手机5台。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谭某、韩某二人对其伙同梁某于2023年1月31日凌晨流窜至我市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谭某、韩某二人供述,1月31日凌晨,他们与梁某共三人乘坐网约车流窜到我市,在我市梅录街道一巷子内盗窃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三人驾驶电动车到多个手机店踩点,等手机店关门后,实施撬门破坏的方式,盗窃店内手机以及财物。当天三名犯罪嫌疑人共撬坏了八家手机店、一家美发店的大门,从一家手机店内盗窃了手机及现金一批,在美发店内盗窃了现金数百元,其余七家手机店虽然破坏了大门但无法进入。
根据谭某、韩某二人的供述,民警又起获被盗电动自行车一辆及手机一批。
2月12日,专案组再次奔赴廉江,在廉江警方的配合下,成功抓获梁某,至此,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对其伙同谭某、韩某二人流窜到我市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追缴赃物等案件侦办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
抓获犯罪嫌疑人谭某、韩某现场
抓获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的赃物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及赃物
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现场
(吴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