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法院发出全市首份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每个孩子都有可能犯错

但每个孩子都应该有个纠错的机会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让失足少年“无痕回归”

近日,原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未成人犯罪案件进行犯罪记录封存,这是今年5月30日“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后,原阳县法院发出的全市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根据上述《办法》的相关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在该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为贯彻落实该《办法》,依法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原阳县法院遂于2022年8月3日作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依法向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进行了送达,并向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释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告知其权利义务。

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能够让他们享受平等的入学、就业等机会,防止回归社会后受到歧视而再次滑入犯罪的深渊。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的还应当解除封存:一是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是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是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相关法条链接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02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第四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

对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03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生效后,应当将刑事裁判文书、《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及时送达被告人,并同时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收到上述文书后应当在三日内统筹相关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整体封存。

04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单位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05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还应当解除封存:一是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是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是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来源:原阳县人民法院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