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育新一行莅临离石法院督导调研

8月4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育新、质监办主任潘文、督察室负责人苏泽斌一行莅临离石区人民法院督导审判和司法质效指标工作,离石区人民法院全体院领导、员额法官、中层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离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昊汇报了1-7月主要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制约审判质量提升的因素,以及我院针对性开展的审判领域绩效考核、重点指标正负面评价、重点案件评查反馈、裁判文书质量提升等工作。


随后,各分管领导、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畅所欲言,围绕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小额诉讼终审、诉前鉴定等业务问题以及发回、改判、统一裁判标准等提升审判质效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



潘文、苏泽斌提出了积极可行的解决方法,并就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发回改判质效等方面形成一致意见。


高育新对我院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五点建议:

1


一是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团结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审判业务和司法工作中的定位和责任,勇挑重担,主动作为。

2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钻研优秀案例、开展专业法官会议等,在自主学习、交流学习中,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3


三是树立指标意识,紧盯指标,研究指标,通过分析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整工作部署,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4


四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审判指导,规范裁判行为,尤其要研究发回、改判案件,优化发回、改判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5


五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强化政治意识、政治担当,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杜绝程序空转。


党组书记、院长李进昱表示此次督导既是市中院对离石区人民法院的关心,也是一次有效的监督和指导。离石区人民法院将全面落实市中院的指导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审判执行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加强业务学习和沟通协调,有序推进重点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选、“四类案件”监管等工作,有效提升审判质量,优化司法质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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