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汕头市公安机关结合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身边小事着手,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8月5日清早,龙湖公安分局金园派出所接汕头消防通报,称辖区内某酒店顶楼有一女子欲跳楼。获悉情况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抵达现场后,民警看到女子坐在酒店消防楼梯十楼的扶手上,情绪比较激动,双脚朝向楼梯井不断摇晃,随时可能跌落。该女子不愿意接受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员的劝解,也不让任何人靠近。因现场位置处在楼梯间,救援设备无法展开,楼梯及天台处的救援人员均无法靠近施救。
为稳定该女子的情绪,民警和现场人员利用酒店窗帘铺展开来以挡住九楼楼梯井,并小心接近该女子与其谈心,耐心地进行疏导劝说,与此同时,天台处的救援人员正悄悄靠近该女子。但在被其发现后,女子纵身跳下了楼梯井,千钧一发之际,民警奋力扑了上去,并紧紧抓住正在下坠的女子的双手,在现场救援人员的合力下,最终成功将该女子拉回到安全位置。
在确认女子身体无碍后,民警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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