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公安通报: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对庞某某立案侦查
近日,义乌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庞某某(女,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立案侦查。
经查,7月29日晚,庞某某从省外返义后,未按规定履行核酸检测、社区报备等相关防疫要求。次日,该庞在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后,先后到两家诊所就医。在工作人员流调溯源时,庞某某隐瞒就诊记录。庞某某的行为造成疫情传播,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不遵守防疫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义乌公安通报: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对两家诊所负责人郭某、范某立案侦查
近日,义乌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两家诊所负责人郭某、范某立案侦查。
经查,郭某、范某分别经营的两家诊所在明知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接诊发热患者的情况下,违规诊治发热病人。郭某、范某的行为造成疫情传播,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诊所、药店等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前哨站,务必发挥“哨点”作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守好疫情防控阵地。
义乌通报新增56例阳性感染者,均为隔离管控中发现
8月7日21时17分,义乌通报新增56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均为隔离管控中发现,详情如下:
8月7日9时至21时,义乌市新增56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为阳性,均为隔离管控中发现。现正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8.2”疫情发生以来,义乌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319例,其中2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9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7天内有市外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市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尽快通过“义乌防疫”二维码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勤通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确保区域内“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7日
来源:爱义乌、义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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