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综合浙江之声记者 王小亮、义乌公安、东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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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晚
义乌市公安局通报数起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警情
隐瞒就诊记录
庞某某被立案侦查
义乌两家诊所负责人
郭某、范某被立案侦查
阻碍疫情防控
多人被拘留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连日来,义乌警方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最新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8月5日,高某(男,34岁)在明知疫情防控等级响应期间校外培训机构需暂停教学活动的情况下,仍违反防控规定组织学生教学,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高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6日,梁某某(男,54岁)在明知疫情防控等级响应期间密闭场所需暂停营业的情况下,仍违反防控规定经营棋牌室,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梁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6日,白某某(男,31岁)、白某(男,29岁)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通过钻隔离栏的方式,私自离开中风险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白某某、白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6日,齐某某(女,31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纠集王某(男,47岁)、刘某某(女,46岁)、王某某(女,34岁)以打麻将方式聚众赌博。目前,齐某某因赌博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王某等3人因赌博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义乌公安再次提醒:公安机关将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妨害预防、救治、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唯有同舟共济,才能尽早战胜疫情。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十五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1.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3.编造传播与疫情相关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的;
4.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5.拒绝、阻碍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疫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所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留验、就地检验、隔离治疗、封锁疫区、封闭医院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6.已经感染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7.明知已经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或者疑似病人,在公共场所故意向不特定人传播病毒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或其他场所故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
8.在疫情防控期间,散布谣言,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或者生产、制售伪劣的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等防治、防护产品、物资及假药、劣药的;
9.拒不执行在紧急情况下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要求的;
10.拒不服从人民警察现场采取的防控措施,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11.故意堵塞道路交通,阻碍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公务车辆通行及其他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
12.盗窃、诈骗、哄抢、抢夺、破坏、侵占、挪用等涉疫情防治救援物资、设备的;
13.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感染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
14.串联、煽动、组织非法游行、集会、聚集闹事等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
15.在疫情防控期间,捕杀、交易野生动物以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义乌通告紧急排查新冠疫情风险人员:
涉及一个公园和一个菜市场
义乌市关于紧急排查新冠疫情风险人员的通告
鉴于义乌发现多名新冠病毒肺炎阳性感染者,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段、地点旅居史
8月3日18时至8月4日凌晨4时期间江东街道南山公园;
8月4日6时30分至9时30分期间江东街道徐村菜市场;
8月5日7时至10时期间江东街道徐村菜市场;
8月6日8时30分至19时30分期间江东街道徐村菜市场。
二、主动报备
请有以上地点相应时间段内旅居史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在家等候,请勿外出,同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不报备或者故意隐瞒、漏报、谎报、迟报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东阳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
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8月7日晚
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最新通告
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告〔2022〕第21号
8月6日20时至8月7日20时,东阳市新增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系集中隔离点发现。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管控到位,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已严格落实。
自8月3日以来,东阳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16例,其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5例。
感染者16:居住地为东阳市白云街道金星小区。为此前我市通报3号感染者的儿子,8月4日纳入集中隔离管理。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切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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