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2年07月25日,李某某(男,31岁,沙龙镇人)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50mg/100ml)驾驶云LP***1号小型轿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并对李某某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5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022年07月29日,单某某(男,32岁,刘厂镇人)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37mg/100ml)驾驶云L3***0号小型轿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并对单某某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5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2022年07月26日,杨某某(男,46岁,祥城镇人)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29mg/100ml)驾驶云L7***1号小型普通客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并对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
2022年08月01日,陶某某(男,31岁,云南驿镇人)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78mg/100ml)驾驶云L3***6号小型轿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并对陶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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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祥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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