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通过4A级评审

8月3日,受省委办公厅委托,由市委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组成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复查考评组,对高新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认定复查。经综合考评,高新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顺利通过4A级认定复查。

考评组对照《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按照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资料审核、综合评定等程序,从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44项考评标准对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档案工作逐项评分,综合赋分89.2分。按照《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规定,86—90分为“4A”级。

近年来,高新区严格按照省市档案工作部署安排及相关标准,不断加大档案工作力度。该区谋划建设了智能化管理档案馆,逐年增加档案管理设施设备投入,制定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了档案管理责任制,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科学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等环节,形成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专门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等8个门类,共19.43万卷(件),为高新区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基础服务保障。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