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 记者 鲁威
“选择房票有政策奖励,对于我这样有购房需要的,肯定更加划算。”8月4日上午,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的宝化路东延工程瑞丰村一期征迁项目指挥部内,瑞丰村村民严先生拿到了首张房票。这是今年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推出以来,成功发出的首张房票。根据安置协议,严先生选择了面值80万元和50万元的2张房票。
据悉,宝化路东延工程瑞丰村一期征迁项目涉及住宅有证88户,非住宅有证2户,总土地面积约200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400平方米。项目征收工作实现100%签约。
作为奉化区新一轮房票政策实施以来第一个启动签约的征迁项目,共提供了18处房票专供优惠房源。此次项目签约户中,22户选择房票补偿,共31张,涉及金额约3000万元,当天共有11户拿到房票。
今年5月底,奉化区出台了《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房票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和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项目。房票在被征收(拆迁)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签订的房票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发放,可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用于购房兑付。
房票限定在奉化全区范围内使用,房票记载人可以选择购买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及相关配套的附属设施(车位、车库、附属用房),不包括存量房(二手房)。房票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兑付期限为12个月。
记者 鲁威 通讯员 吴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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