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人民政府
关于才永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乐政字〔2022〕3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才永新同志任乐亭一中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乐亭一中副校长职务;
张树晨同志任乐亭一中副校长;
布永利同志任乐亭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翟华同志任乐亭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学松同志任乐亭二中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乐亭二中副校长职务;
马建光同志任乐亭二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建生同志任县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副主任(副校长),免去乐亭一中副校长职务;
樊丽萍同志(女)任县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副主任(副校长),免去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张玉玲同志(女)任县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副主任(副校长),免去县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春晨同志任唐山电大乐亭分校校长,免去乐亭一中副校长职务。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来源:乐亭县人民政府
编审: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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