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岚山区、五莲县、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发布通知
对核酸检测做出最新要求
提醒市民及时主动报备
履行防控责任
1.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各类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
3.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开学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培训机构等师生和工作人员。
4.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药店工作人员等。
6.医疗机构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7.外卖快递邮政从业人员。
8.住宿业从业人员。
9.餐饮业从业人员。
10.建筑工地从业人员。
11.零工市场从业人员(土建工、水电工、装卸工等)。
12.装修装饰从业人员。
13.废品收购、垃圾回收等从业人员。
14.家政服务从业人员。
15.批发零售、加油站等从业人员。
16.各类商场超市(含小超市、小卖部)等从业人员。
17.农贸市场、农村大集从业人员。
18.城市书屋、影剧院、棋牌室、网吧、KTV、游戏厅等文化旅游娱乐从业人员。
19.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物流、收费站、高速服务区、汽车站、火车站等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
20.洗浴(足浴足疗)、美容美发、推拿按摩、月子中心、体育健身场所等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
除上述人群外,其他非重点人群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7天)。
郑重提醒
如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将受到以下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根据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一次不按时参加检测的,给予警告;第二次不按时参加检测的,给予处理处罚;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仅本人在入党、报考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等受到影响,还将累及家庭,其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将受到一些限制。
附件:
五莲县发布
关于核酸检测服务的提醒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原本于每周一的全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周五组织实施。
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应检尽检”人群,特别是每周2次检测的重点人员,第1次可于周二、周三(8月9日、10日)合理安排时间到就近采样点检测;第2次采样检测随同周五(8月12日)的全员核酸检测一起。为保障群众采样服务,城区5处非24小时服务采样点,将于8月9日(周二)和8月10日(周三)延长核酸采样时长,采样时段为6:00-11:30、14:00-22:00。另外4处24小时服务采样点在8月9日(周二)和8月10日(周三)各增设1个采样窗口,提高采样效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根据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一次不按时参加检测的,给予警告;第二次不按时参加检测的,给予处理处罚;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仅本人在入党、报考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等受到影响,还将累及家庭,其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将受到一些限制。
附:五莲县城区“15分钟核酸采样圈”采样点统计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