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 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方案》部署实施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出要结合我省资源禀赋,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西部“陆上风光三峡”、东部“山水蓄能三峡”工程。发展壮大新装备、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推动吉化转型升级、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等重大项目建设。巩固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碳汇总量,增强黑土地固碳能力。各地区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分阶段梯次达峰。同时,《方案》还提出要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健全统计核算和标准体系,完善财税、价格、金融政策,推动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在组织实施方面,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

编辑:小志

来源:吉林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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