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董星星 王臻东
实习生 马芸
因被拖欠829万余元工程款,湖北某商砼公司陷入资金危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经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调解,近日,该公司收到了全部案款。
“50多名工人工资都发放了,税费也补缴了,公司生产经营重新步上正轨。”该公司总经理刘先生一行人特意为新洲区法院送去锦旗,表达感谢。
2019年5月,湖北某商砼公司与湖南某工程公司签订了供应合同,约定由湖北某商砼公司为湖南某工程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预拌混凝土等工程物料。因湖南某工程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2021年12月,湖北某商砼公司将其告上了武汉市新洲区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货款。2022年5月,经审理,新洲区法院依法判决湖南某工程公司支付湖北某商砼公司货款769万余元及利息。
企业领取案款(通讯员提供)
因湖南某工程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2年7月11日,湖北某商砼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已经两个月没有给员工发工资了,因为资金紧张,原材料购买也成了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在法院执行接待大厅,湖北某商砼公司负责人满面愁容,向执行干警陈述了公司目前发展面临的巨大困难,希望法院能快速收回货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了解企业难处,执行干警当即向湖南某工程公司发出执行文书,进行网络查控。同时,及时与湖南某工程公司负责人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湖南某工程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由于公司内部付款程序比较复杂,需要花费较长时间,且公司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希望法院划拨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内资金。
8月1日上午,法院按照“一案一账户”将829万余元的案款线上发还给了湖北某商砼公司,第二天该公司为法院送来锦旗。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