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际仲裁院上榜联合培养单位推荐名单! “高校+行业”培养国际仲裁人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推动高校与仲裁机构共同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其中,该项目将推行“高校+行业”的联合培养方式,珠海国际仲裁院入选该项目联合培养单位推荐名单。据悉,名单内联合培养单位与项目承担高校对接后,将参与培训方案制定、导师团队组建等具体人才培养环节。

“高校+行业” 对接国际仲裁人才培养探索创新路径

该通知明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将支持有关高校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高层次应用型涉外仲裁人才,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

据悉,该项目将在2023年至2025年招生,合计招收培养不少于1000人。记者在高校名单及年度招生安排中留意到,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深圳大学3所广东高校入选培养院校。此外,名单内共包含20所院校,每所高校的年度招生安排均为20人。

另外,通知指出,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了若干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强的仲裁机构作为联合培养单位”,珠海国际仲裁院是联合培养单位推荐名单内20个仲裁机构之一。按照计划,项目承担高校与推荐联合培养单位将按照地区就近、资源共享等原则对接形成培养协议、实施方案、培养方案等,联合培养单位将参与培养方案制定、招生选拔、导师团队组建、课程设置与教学、学生专业实习、学位论文指导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将“发挥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作用”,实行“高校+行业”的联合培养方式,积极探索“境内+境外”培养机制,提升相关人才实践创新能力。例如,该项目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要建立法学与外语跨学科的培养模式;校内导师一般应具有国际仲裁实务经历;同时,培养院校需实施“双导师制”,须聘请具有国际仲裁实务经验的专家担任校外导师,参与国际仲裁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

发挥机构实操优势 珠海国际仲裁院“重新思考”人才培养体系

近年来,珠海国际仲裁院陆续与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签订协议并开展合作,合作范围聚焦于实践基地、机构交流等形式。此次入选相关联合培养单位推荐名单后,珠海国际仲裁院副院长许智铭坦言,“这是一种新颖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可见国家在全新国际形势下对国际仲裁的高度重视。”

记者翻阅该项目指导性培养方案后发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在围绕仲裁强化课程专业性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在实操中提升相关实务的熟练度。以占9学分的专业实习内容为例,方案要求各培养院校组织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联合培养单位专业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

据悉,目前珠海国际仲裁院拥有836人的在册仲裁员规模,境外仲裁员占比达19%,覆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国际工程、金融等诸多领域;同时,该院每年办理的涉外案件占比约占总案件数的10%。许智铭表示,“仲裁机构的优势在于资源整合,能够为人才培养提供跨领域、跨专业的国际仲裁应用支持,十分契合新培养体系对的教学工作的实践性需求。”

许智铭透露,目前珠海国际仲裁院已与5家名单内的培养院校进行接触,各方将结合各自需求进一步商定联合培养方向,“大家的合作热情和合作意向都非常良好。”不过,许智铭也指出,不同于过往“师傅带徒弟”式的经验传授积累,当下仲裁机构需要结合高校体系化培养人才的需求,对仲裁实践经验进行体系化、理论化的总结提炼,“我们正在重新设计思考培养模式,面向未来更广泛的潜在需求培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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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国际仲裁院副院长许智铭:

国际仲裁人才培养周期将“缩时前移”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在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大背景下纠纷解决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此前,许智铭曾前往国内多所高校开展交流沟通。在了解部分院校的教学课程体系后,许智铭发现,在众多围绕实体法律的专业科目中,仲裁仅作为其中一项入门的理论课程,学生难以构建起对国际仲裁的系统性认知,“现在情况大有不同,新出台的培养体系以国际仲裁为培养核心,围绕这一具体实务培养储备人才。”

“仲裁重在经验积累,每年处理大量案件的仲裁实务工作人员和没有办案实践或极少的办案实践的人员,对于国际仲裁制度的理解存在很大差异。”许智铭认为,与国家重视国际仲裁的人才培养相适应,国际仲裁从业者除了要进行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学习外,如果能有更多机会参与实务学习实践,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仲裁人才培训的效果。

以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秘书培养的过程为例,许智铭介绍,刚加入团队的新人首先需要经过为期1个月的统一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后再跟前辈“师傅”学习3个月,方可开始处理简单案件,“这个时候师傅还得盯着”;持续半年的案件经验积累后,新人才能进入独立处理案件阶段,“一般需要4至5年才能真正具备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除了需要熟悉仲裁流程、规则等业务知识外,国际仲裁从业者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外语技能以及沟通能力,在具体争议中还需要随时补充学习各法律细分领域知识,以提升办理类型化案件的能力。

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指导性培养方案提出,专业强化模块课应以实务训练为导向,做好与必修课相关课程的配套和衔接。因此,许智铭非常认可新培养体系对于高校和仲裁机构知识体系的“互相补位”,对于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的仲裁法治专门人才”具有积极意义。

“相关培养体系的创新建设等于把行业的业务培训的内容前移至学生阶段,学生在接受系统的国际仲裁理论教学的同时,也在参与仲裁的办案实践,这有利于学生快速适应行业要求,更快进入角色;与此同时,有了更加充足的人才储备,我国国际仲裁领域的发展将更具活力,更有竞争力!”许智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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