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察右前旗的历史文化遗产,察右前旗检察院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保护文物遗迹,践行公益使命”专项活动,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辖区内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多措并举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强化对行政机关履行文物保护职能的监督,为助力文物遗迹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调阅历史资料
察右前旗检察院通过查阅资料、与察右前旗文化和旅游局召开联席会议,梳理辖区内各类文物遗迹,其中:
庙子沟新石器遗址位于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的黄旗海南岸丘陵地带,经考古发掘研究和碳14测定证实,遗址距今约5500年至5000年间,是内蒙古中南部地区发掘面积最大、遗迹保存最完整、出土遗物最为丰富的遗址,2001年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集宁路古城遗址位于察右前旗巴音塔拉镇土城子村,系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集宁路为元代的建置,最早是金代的集宁县,建于金章宗明昌三年(公元1192年),当时是草原与中原地区商贸交易的重要场所,元代初年,升为集宁路,属中书省管辖。
二、会签协作机制
与察右前旗文化和旅游局召开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就辖区内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就联合开展文物保护等工作达成共识,双方共同签署了《文物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机制”中明确了双方在联合培训、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协作保障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机制及工作职责,形成文物保护工作长期、全面的协作机制,共同发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做细做实。
三、实地走访调查
联合察右前旗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实地查看辖区内的部分文物遗址,对遗址的保护现状、周边环境进行了摸排,在摸排过程中听取了察右前旗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介绍,并就有关问题与其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制发检察建议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结合办理的一起盗掘古墓葬刑事案件以及当地文物遗址保护现状,经与察右前旗文化和旅游局沟通协调,察右前旗检察院将向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进一步提高文物遗址保护工作质效,并积极开展文物遗址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文物遗址保护意识。
五、探索文物遗址保护长效机制
下一步,察右前旗检察院将继续对察右前旗辖区内文物遗址保护现状进行走访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联系沟通解决,同时积极向人大、政府汇报工作并建议组织文物、公安、城建等部门齐心协力参与文物遗址保护行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践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者的使命和担当,运用检察监督,促进依法监督与依法行政同向发力,持续凝聚公益保护共识与合力,为文物遗迹筑起法治“保护墙”,守护文物遗迹,传承文化根脉。
文物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文物古迹、遗址,经历岁月沧桑,传承历史文化,察右前旗检察院将加强文物遗址、文化遗产的合理保护与开发利用,讲好庙子沟、集宁路等察右前旗文化故事,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
【来源】察右前旗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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