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发布 最高检:警惕以合规为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8月10日,最高检发布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据悉,这是今年4月最高检部署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之后,首次发布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能适用尽适用,合规办案规模不断扩大,质效不断提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资料配图。图据IC photo

据统计,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底,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较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前增长明显。

同时,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培育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影响力明显增强。此次对外发布的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共5件,充分考虑大中小微不同企业类型合规特点,分别涉及互联网企业数据合规、证券犯罪内幕信息保密合规、中介机构简式合规、矿区非法采矿行业治理、高科技民营企业合规等方面。

上述负责人提到,涉案企业提交的合规计划,应当以专项合规为重点,全面合规为目标,主要针对与企业涉嫌犯罪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专项合规管理规范,构建有效的合规组织体系,完善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健全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弥补企业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从源头防止再次发生相同或类似违法犯罪。

“根据规定,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适用的企业范围,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无论是中小微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只要涉案企业认罪认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自愿适用的,都可以适用第三方机制。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要全面、稳实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该项工作普遍开展、提质增效;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落实备案审查,跟踪指导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要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逐步拓展案件范围,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要增强案例意识,强化案例指导和以案释法;要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时刻警惕以合规为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切实防止虚假合规、合规腐败和问题案件。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实习编辑 朱洁英 责编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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