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2年8月6日,驾驶人赵某某驾驶云L1TXX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金龙路由北公园驶往小军庄方向,20时44分许,当车辆行驶至金龙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处时,因涉嫌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5mg/100ml。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赵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022年8月6日,驾驶人高某某驾驶云L1VXX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金龙路由北公园驶往小军庄方向,20时47分许,当车辆行驶至金龙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处时,因涉嫌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2mg/100ml。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高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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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杨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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