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机制 探索创新严把规范性文件“三关”

近年来,高要区司法局主动作为,着重处理当前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中“改革与合法”“高效与程序”“质量与效率”的关系,不断完善健全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新方式,持续把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

据统计,2019年至今,以高要区人民政府或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5件,其中制定11份,修订2份、废止2份;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3份,其中制定2份,废止1份,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

一、健全审查方式,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是确保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方式,高要区司法局在贯彻实施省要求的“双重审核”基础上,综合实际调研情况与可行性措施探索,通过相应增设起草单位法律顾问审查、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审查等两重“关卡”,即在规范性文件起草阶段,草案提交本单位内部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前,须由本单位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审核,而司法行政部门对草案合法性审核或审查的同时,亦需充分征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意见,逐步构建起“起草单位法律顾问审查——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审查——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审查)”的四重整体审核机制,有效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力度,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提供有力保障。

二、提升审查能力,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关

(图片说明:今年5月,高要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业务工作培训会)

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大量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上位法及政策等问题,需要审查人员有相对较强的业务水平。为进一步提升法制审查人员的业务能力,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今年5月,高要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组织召开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业务工作培训会,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及范围、制定程序、制定依据等内容,向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等业务骨干集中讲授,结合实例逐一剖析,帮助与会人员强化法治思维、夯实理论根基。

与此同时,今年5月,高要区司法局编制并印发《规范性文件办文流程图》,清晰直观地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工作流程与工作要求,竭力提高文件送审质量以及承办人员业务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严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关

坚持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相结合,印发《高要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高要区卫生健康局 高要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相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统筹部署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今年6月,已废止1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开。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对全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进度予以明确,今年以来,共梳理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28件,拟废止2件涉及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不配套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着力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

来源:肇庆司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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