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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日报收集编辑:蚌埠日报
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咨询蚌埠籍外省公务员回乡政策有关问题:
我是一名蚌埠籍在河南省工作的公务员,因一人在外省工作,父母年龄也越来越高,同时本人想回到家乡奉献,特咨询以下事项:
1.蚌埠市、(县)区是否有类似“团圆计划”、“凤还巢”等归乡政策。
2.蚌埠市公务员遴选范围是否可以放宽到“安徽籍的外省公务员”可以报考。
3.蚌埠市相关单位是否可以帮忙协调沟通工作地单位办理调任。
在外省的游子非常希望且迫切的想回到家乡工作,恳请给予回复。
中共蚌埠市委督查考核办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咨询蚌埠籍外省公务员回乡工作政策,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为保持各地公务员队伍稳定,规范公务员流动,促进事业更好发展,上级要求:
1.各地一般不得以“异乡公务员归巢”、“党政人才回引”等名义,面向原为本地户籍现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集中开展异地交流;2.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原则上面向本辖区内下级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进行。因此,我市没有专门制定面向本地户籍在外工作公务员选调回乡的政策,也只面向本辖区内下级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进行市级机关公开遴选。
因夫妻分居、家庭重大困难等原因,公务员可以向夫妻一方或家庭所在地申请调动,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等情况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使用编制,经批准后,由接收单位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