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法院与城阳区住建局诉调联动化纠纷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见习记者 高志垒 通讯员 史潇濛 青岛报道

  近日,城阳法院依托与城阳区住建局建立的诉调联动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委托调解,诉前成功化解了原告袁某与被告许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向城阳法院赠送“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

  2020年9月20日,原被告签订《土建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由徐某为袁某承包建设某工业园的工程。袁某主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起诉徐某因工程质量问题给其造成的损失。

  因双方争议大、矛盾深,案件首次调解失败。袁某申请对涉案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办案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并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工程总体完工情况尚可,但确实存房顶漏雨、墙壁渗水、地面和墙壁有裂缝等问题。办案法官一方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司法鉴定,另一方面向当事人阐明司法鉴定需要经济成本和时间消耗,告知双方本案工程并非存在严重的主体质量问题,建议当事人考虑自行评估维修花费,在工程中款中扣除,既节约鉴定成本和时间,也省去了工程款案件中的执行程序,一次性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同意再次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再次委托调解后,办案法官将证据交换笔录、现场勘查的情况、已生效的工程款判决内容等事项,与城阳区住建局特邀调解员做了详细交接,调解员熟悉建设工程领域专业知识,办案法官对案件涉及的专业法律问题进行指导。通过多伦调解,特邀调解员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建议。经法官、调解员协调,袁某撤回鉴定申请,为当事人剩下了四万元的鉴定费用。经过四个月的调解,原、被告握手言和。

  建设工程类案件专业性强,当事人矛盾积压时间长,又往往需要司法鉴定,导致审判周期长,调解难度大。为破解该类案件的调解难题,城阳法院积极与城阳区住建局沟通协调,于2022年5月1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住房和城市建设行业经济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意见》实施以来,双方共同探索针对建设工程类案件诉前调解的成功尝试。双方将继续加强合作,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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