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都昌: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重“面子”更重“里子”

 昌邑市都昌街道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擦亮行动”中,不盲目追求“高大上”,不搞一刀切,重“面子”、更重“里子”,结合各村实际,“擦亮”而不大拆大建,“提升”而不增加负担,实现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换颜改貌”,有效改善了联系、服务群众条件。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开展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村级联系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为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擦亮行动”走深走实,全面筑强基层治理基础,不断推进活动场所标准化、规范化,今年以来,昌邑市都昌街道狠抓了提升建设。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都昌街道对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行了广泛宣传,对活动场所标识牌、国旗悬挂、党员活动室硬件设施、上墙版面、公开栏张贴、村干部值班、档案材料归档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要求各村力戒形式主义,杜绝攀比思想,立足实际做规划,求真务实搞建设,着重在整洁、实用上下功夫,避免因大拆大建造成浪费、加重负担。

为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擦亮行动”扎实有效,都昌街道加强了督导工作,成立了由党建办、纪工委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重点对整洁卫生、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党员活动、档案管理、服务群众等“里子”建设进行检查验收,逐村检查、逐项打分,并将检查成绩纳入年度村级工作考核,对场所整治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同时,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将场所规范化提升作为日常工作,长效化提升、常态化督查,做好“保持”文章,避免“一阵风”现象发生,力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与此同时,为充分用好村级活动场所,都昌街道严格执行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并按照“谁值班、谁接待、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真正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打造成了为民服务的靓丽窗口。

(昌邑市都昌街道  郝珊珊  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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