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是驾考路上
尤为重要的一关
其中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更是要上路“实战”
因此,不少小伙伴勤学苦练
争取成功过关
有一位学员
为了能顺利通过考试
私下找朋友借车“练手”
结果却摊上了大事……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市民报警称,均安镇均益路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发现前车驾驶员陶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车主汤某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据了解,陶某和车主汤某是朋友。由于陶某马上要参加科目三考试,便打算找汤某借车“练手”。出于“好心”,汤某坐在副驾驶位上“指导”陶某进行操作,不料发生交通事故。
依照相关规定
陶某虽通过部分科目考试
但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无证驾驶
将面临1500元罚款
以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汤某在明知陶某
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
仍将车辆交给其驾驶
将面临罚款1500元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法 律 链 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有第二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考取驾照是开车上路的第一步
驾驶技能学习、考试
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
并在专业人士的陪同下
在专用场地进行训练
此外,借车需谨慎!
一定要守住安全底线
不随意将爱车借出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正如火如荼开展
各类交通违法通通严管严查
请广大驾驶人
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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